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11 浏览次数: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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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团委:
根据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需在我院推荐优秀大学生参加本次寻访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推荐方式:各院系团委推荐不多于2名候选人至学院团委,于2016年10月30日17:00前将只需将推荐表(附件3)和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配图)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团委邮箱847058439@qq.com,文件统一命名为“院系简称+姓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
2.推荐条件:具体评选条件和评选要求请参考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团中央》。
3.寻访要求:
(1)各院系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挖掘本院系学生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寻访推荐,依据时间安排及时上报推荐材料。
联系人:冯郡航
联系电话:0756-7626364 13726220735.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团中央)》
附件3:《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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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