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共青团珠海科技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预通知
初审: 复审: 终审:
各学院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 》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党委、团市委批准,拟定于2021年10月下旬召开共青团珠海科技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筹备委员会
成立由团委专职干部和各二级团委书记、副书记组成的第一次团代会筹备委员会,负责团代会的筹备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高英杰
副主任:孔军亮 郑 阳
委 员:杨泽楷 林 沛 蔡祥淼 潘炫宇 刘 宇 苏 睿
黄诗仪 王 婷 邓 昀 黎达超 严 雁 王立群
毛 欣 耿润峰 郭旺杰 单芳芳 陈伟林 黄炳成
陈殿藩 王 超 谢 伟 郑晓勇 陈其玉 梁津铭
筹委会下设三个工作小组,负责文件起草、宣传发动、组织推选和会务准备等各项筹备工作。
(一)代表选举和资格审查组:蔡祥淼 邓 昀 苏 睿
(二)秘书组:杨泽楷 黎达超 单芳芳
(三)会务组:林 沛 潘炫宇 黄诗仪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主要任务:全面总结学校上一次团代会以来的工作情况,讨论部署新一届团委工作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选举产生共青团珠海科技学院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共青团珠海科技学院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共青团珠海科技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四、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关于代表名额不超过300人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共青团珠海科技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拟定为297名。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代表条件:
1、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或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由党团组织提名为团代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2、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
4、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青年群众工作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三)代表产生办法:
1、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正式代表名额分配,组织基层团支部酝酿提名,征求学院党组织意见,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学院党组织同意后,进行正式代表的选举。
3、正式代表应由各学院团委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4、团代会正式代表中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原则上不少于25%。团代会正式代表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团委审批。代表分配名额较少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代表构成。
5、代表选举和资格审查组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并公布代表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与支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校第一次团代会的代表选举工作。在推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规定程序,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二)各学院团委请于10月12日16:30前完成正式代表的选举工作,并将附件3《珠海科技学院第一次团代会代表名册及情况统计表》、代表选举情况报告报送学校团委。所有书面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文档(word格式)以邮件形式打包报送,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某某单位参加第一次团代会材料”,接收邮箱:847058439@qq.com,联系电话0756-7626217。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2.学校第一次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及酝酿情况统计表.docx
共青团珠海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