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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来源:凝聚网    作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0/11/20    浏览次数: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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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团委,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依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章程》,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定于2020年11月22日召开,现就本次大会相关具体事宜做出以下通知:

一、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认真总结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工作,研究确定下一步学生会工作的任务;选举产生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本次大会主要议程

(一)审议通过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三)选举产生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大会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2日(星期日)8:30

会议地点: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音乐厅

四、大会参会人员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322名,各代表团名册详见附件1。

五、大会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代会”是我校学子政治生活和学校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通过“学代会”的召开,进一步凝心聚力,深化改革,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贡献力量。

(二)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引导“学代会”代表深化对代表身份的认识,积极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要按照会议安排,配合各代表团组织好本单位的代表及时参与会议议程和有关安排,参会代表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三)做好宣传。各单位要深入广泛地在学生中宣传“学代会”,使全体学生关心、关注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学代会”。

六、其他事宜

1.请各位与会代表着正装出席;

2.各位代表应在11月22日8:20前以代表团为单位签到并按既定位置入座;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本次大会,行使好代表权利,履行好代表义务;

3.会议期间,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大会者,需填写《学生代表请假申请表》(见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1日20:00前报送至大会秘书处(校团委邮箱)。


  附件1:各代表团名册.docx

  附件2:学生代表请假申请表.docx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会 

                                         2020年11月20日